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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野生动物受“优待”

2000-08-08 来源:光明日报 马振华 我有话说

本报讯大熊猫、金丝猴、盘羊、锦鸡等多种野生动物已成为甘肃的“座上宾”,越来越被“优待”。全省723种陆栖脊椎野生动物,在政府和各族群众的精心呵护下,在各自“舒适”的环境中尽享其乐,安然无恙。

甘肃地处黄土、蒙新、青藏三大高原的交汇地带,全省有国家重点保护的陆栖脊椎野生动物112种,有79种被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》列为国际重点保护动物。前些年,甘肃不时发生猎杀岩羊、马鹿、偷猎马麝等珍贵物种的现象,有些商店公开挂卖虎、豹等动物皮张,有些人还在大熊猫栖息地挖金毁林。为此,甘肃出台了一系列保护野生动(植)物的法规,特别是在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颁布后,城乡群众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意识不断增强,同猎杀(捕)野生动物犯罪分子做斗争的事例层出不穷,许多被倒卖或负伤的鸟兽被及时收养救治和放归自然。

目前,甘肃森林、野生动物和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已发展到33处,面积达3826799公顷,占该省土地总面积的8.4%。白水江自然保护区内的大熊猫仍有100多只,种群数量发展稳定,近两年甘南达郎境内多次发现大熊猫在活动,今年临潭县又发现抢救出大熊猫,证明大熊猫栖息地明显扩大。阿克塞、肃北、肃南、敦煌、玉门、张掖等县市的野驴、野牦牛、盘羊、岩羊、马鹿、藏原羚,天水、陇南、小陇山境内的红腹锦鸡等鸟类的种群数量有了大幅度增加。兴隆山自然保护区的马麝种群在全国范围内仍保持最大分布密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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